李泰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戏曲“非遗”传承保护及市场化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充分发挥戏曲表演团体作用
近年来,我厅十分重视戏曲表演团体建立,采取了一系列保护措施。一是完善了戏剧类非遗四级名录体系。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名录体系进行保护传承,截止目前,我省有戏剧类国家级代表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29项,代表性传承人49人,省级代表性项目98项,代表性传承人175人。二是加强戏曲人才培训。为了加大对传统戏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的统一部署,2017年,我们在河南艺术职业学院举办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培计划戏曲艺术(大弦戏、大平调、淮调、二夹弦)培训试点班。三是支持戏曲表演团体和代表性传承人开展展示展演活动。持续给予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2万元,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0.3万元补助,用于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收徒、传承等活动。2014年以来,累计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3738万元,用于支持戏曲表演团体开展传统戏曲的保护传承和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基层等活动。四是实施了“河南省稀有剧种抢救工程”。该工程历时两年,对全省稀有剧种进行了系统记录和保护,取得了突出成效:基本摸清稀有剧种生存现状;编辑出版一批专著;收集一批传统剧目剧本、乐谱;征集一批稀有剧种相关实物;建设一批展示场馆;复排、拍摄一批传统剧目。
二、关于按照戏曲形态和生存实际确立不同的保护扶持办法
文化和旅游部、省文化厅高度重视地方稀有剧种保护与传承,在申报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时,我们专门明确了资金分配要结合戏曲形态和生存实际进行扶持,重点向急需保护且由基层剧团(县、区级及以下剧团)承担主要传承任务的剧种倾斜。下一步,我们在申报国家和评审省级资金时,将继续搞好调研,加大对基层稀有剧种的扶持力度,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有效。
三、关于搭建多元多样戏曲展演平台
省文化厅高度开展戏曲展演活动,在全国率先进行戏剧进校园活动,积极支持项目保护单位开展传统戏剧类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戏曲进校园、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系列访谈报道等宣传宣教活动,连续组织三届“老子生日拜典·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戏剧)展演”活动,已成为河南省三大非遗展示品牌活动之一。去年,我们组织了“首届晋冀鲁豫传统戏剧展演活动”,9天时间演出18场,据统计,共有3万余人次前往现场观看,同步进行现场网络直播,观众超过160万人次。提升了戏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引导全社会尤其是青少年关注戏剧,热爱戏剧。我们还同李树建戏曲艺术中心一道组织了“首届全国稀有剧种互联网春晚”“唱响新时代——河南稀有剧种北京公益展演周”等戏剧展演活动,开阔了基层稀有剧种演员眼界,提高了稀有剧种院团文化自信,扩大了稀有剧种影响力。
四、关于逐步培养戏曲市场,推动市场化发展
近年来,我们通过打造戏曲展演平台,推荐剧团参加对外文化交流、非遗展演,组织戏曲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基层等活动,采取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资金支持,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扶持等手段,鼓励剧团、代表性传承人以我为主开展非遗展示展演活动,逐步培养戏曲市场,实现戏曲传承发展有政策、有资金、有场地、有观众、有市场。
感谢您对河南文化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2018年6月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文化厅 0371-69699792
联 系 人:李士勇
邮政编码:45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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