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打造“老子文化”品牌作为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主战略的建议”收悉。经与有关单位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河南作为“老子文化”的发祥地,对于传承和弘扬“老子文化”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作为道家学派创始人的老子,出生在周口鹿邑,长期生活在洛阳,在三门峡灵宝函谷关著述了《道德经》,相传晚年又归隐于洛阳栾川老君山。做好老子文化资源的挖掘、整理、传承和弘扬工作,尤其是打造“老子文化”品牌作为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主战略对于彰显中原文化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有着非凡意义。近年来,我们加强“老子文化”的保护力度,省政府相继命名了“老子生日祭奠”、“老子传说”、“老君山庙会”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并积极推动“老子传说”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相关市县也对如何宣传提升老子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也取得一定的成效。
一、加强“老子文化”的保护传承力度
立足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老子文化”的保护传承力度。一是指导当地文化主管部门牵头开展“老子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深度挖掘和系统整理工作,开展相关项目的整理、出版、阐释和普及,引导公众自觉保护与传承“老子文化”。二是积极引导民间文学和民俗方面的专家学者开展“老子文化”的理论研究工作。三是提升老子生日拜典·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戏剧)展演影响力。自2016年起,由河南省文化厅、周口市人民政府主办的老子生日拜典·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已连续举办三届,成为河南非遗三大品牌展演活动之一,下一步我们指导相关部门精益求精,不断提升展演展示水平,通过这个平台不断展示老子文化魅力,扩大“老子文化”在海内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四是创新开展《道德经》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等“六进”活动,努力使各级领导干部、广大中小学师生、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学习了解老子文化的精华,大力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高精神文明素养,推动经济转型创新发展。
二、加大对老子文化遗址群的梳理研究,不断提高文物保护级别
加强对与老子文化有关文物的调查研究,深入挖掘老子文化内涵,为将老子文化打造成河南知名文化品牌提供科研支撑;加大支持力度,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太清宫城址、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灵宝函谷关太初圣宫、老君山铁造像(含碑刻及其他文物)有力保护的基础上,遴选出文物价值较高的与老子有关的宫殿、庙宇等推荐为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在加强保护基础上,逐步提高保护级别,不断提升与老子有关的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和环境整治工作。
三、加大与老子文化有关的文物保护单位的开放利用及文创产品研发工作
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文物资源禀赋、工作特点、保护实践、利用需求、发展路径的新认识,是对文物工作规律的科学把握。结合“让文物活起来”的大环境,加大支持力度,做好与老子有关的文物保护单位的开放利用工作,通过游客参观、机关学校组织学习等渠道,不断提高老子文化的影响力,为将打造“老子文化”品牌作为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重点提供环境支持。围绕老子及《道德经》文化,加大“文化+”融合发展力度,促使文化旅游、科技、金融、农业、服务业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老子系列文创产品研发销售及产业发展,扩大老子主题文化产业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
四、打造“老子文化“品牌打造以推动“老子函谷关”精品旅游线路
深入挖掘老子道德经系列文创产品内涵,帮助灵宝等地设计老子及道德经文化展演形式,积极推出富有浓郁地方特色的老子文化产品,满足全国及世界各地游客精神文化需求,最终打造成全域性老子道德经文化旅游目的地。
五、加大老子文化产业园扶持力度
省文化厅始终关注灵宝函谷关老子文化产业园区的建设与发展,“十二五”期间已将该园区园区纳入河南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支持灵宝函谷关老子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积极争取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央文化产业发展资金加大对园区的扶持力度。
2018年6月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文化厅 0371-69699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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