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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1210960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18年10月09日 信息来源:不详

贾文龙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政府牵手文企联姻推动艺术高峰涌现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等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这是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对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文化建设热情高涨,全社会文化氛围日渐浓厚。由于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是一个逐步树立的过程,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尚存在一些观念转变不够、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方面的配套政策不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尚未形成稳定的多元参与机制,社会捐赠激励机制、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公共服务基金体系尚未形成,渠道不够畅通等问题,导致社会力量与文艺单位联系不够,文企联共赢发展的局面尚未显示出强大的生机和活力。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以引导和促进社会力量向文艺单位走联合发展之路。

一是加快观念转变,加快实现由“办文化”为主向“管文化”为主转变,留出社会力量进入公共文化领域的空间。文化管理部门要从繁琐的具体操办文化事务中解脱出来,着力建立文化管理体制,利用社会力量的市场化运作理顺供求关系,引入公平竞争机制,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提供方式、文化产品多样化,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协力发展的新格局,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文化需求。

二是加强政府的主导作用。要在规划引领、政策扶持、绩效评估、舆论导向等方面不断探索、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以形成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规范化、常态化的长效机制。在政府的主导下,多措交举,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兴办文化实体、资助文化项目、参与文化活动、提供文化产品等形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拓宽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基础,丰富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良好氛围,更加有效地保障全省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必将成为我们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一大亮点。

三是拓宽社会参与渠道。不断拓宽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渠道,形成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元化的文化投入格局。完善社会捐赠激励机制。通过减免税费、表彰冠名、业务培训、项目帮扶等优惠政策吸引投资方和赞助方,引导各种社会力量以不同形式捐赠或赞助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对企业捐赠公益文化事业时,除国家税收优惠外,还可酌情在其他方面给予一定优惠。

四是加强媒体宣传示范。对积极投身于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力量、企事业单位和热心人士要多作宣传,激励热情参与者,对社会来说也有一个放大效应,从而促使更多单位、个人参与到公共文化服务上来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续关注全省文艺事业的发展。

 

                     

 

                                                                                                                           2018年7月1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文化厅   0371-69699730

   联 系 人:王昊宇

   邮政编码:45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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